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入学通知书; 2.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无身份证的,可以登记其它身份信息,待身份证办好后再补交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两张;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上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4.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贫困证明上须写明父母或监护人和学生姓名,家庭人员、收支情况及贫困原因、状况,明确写明“该生家庭属贫困户(或特困户),无力支付孩子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支持”等字样,然后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行政公章; 5.申请贷款学生年龄未满18周岁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其贷款的证明,证明应表明:“孩子未成年,因家庭经济困难,同意孩子在大学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若到期未按合同还清款项,由家长承担一切责任”,家长签字捺印后生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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