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简介§制度办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资助公示§学生资助委员会§资源下载§校园论坛§
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的要件及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08

     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入学通知书;
    2.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新生无身份证的,可以登记其它身份信息,待身份证办好后再补交复印件),两寸免冠彩照两张;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上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4.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贫困证明上须写明父母或监护人和学生姓名,家庭人员、收支情况及贫困原因、状况,明确写明“该生家庭属贫困户(或特困户),无力支付孩子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支持”等字样,然后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行政公章;
    5.申请贷款学生年龄未满18周岁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其贷款的证明,证明应表明:“孩子未成年,因家庭经济困难,同意孩子在大学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若到期未按合同还清款项,由家长承担一切责任”,家长签字捺印后生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上一篇: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下一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版权所有:郧阳师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站由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办公地址:学生宿舍1号楼101室 电话:(0719)5252596 E-mail:zbl1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