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近年来,学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同形式的经济资助和关怀,保证了他们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此,学校决定实施开展“受助学生感恩在行动”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人员 学校在校生中,要求享受过政府、学校和社会经济资助和物资援助的学生都要积极参加,也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二、活动内容、形式 1、学生自选应聘学校部门、教学系办公室、图书馆等岗位担当工作助理,在课余时间到部门协助工作;
2、有些专业对口学生可以应聘教学系实验室、电教室的工作助理;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担当教职工子女的课程辅导教员或做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家庭卫生等服务工作; 4、有一定专长和能力的学生可以竞聘参加校级学生组织,为同学服务,为学校的工作奉献力量;
5、没有应聘上固定岗位的学生,要参加完成一定时间、数量的集体公益劳动。
三、活动时间安排 1、学校部门工作助理等固定岗位的应聘工作从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开始,工作时间一般为十个月;
2、学校组织的集体公益劳动和其它形式的劳动,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时间,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四、参加活动的程序
1、开学第二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应聘的学校部门工作助理等岗位的人数、需要学生具有特长技能要求等信息予以公布,自愿应聘这些岗位的学生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受资助学生感恩在行动申报表”,找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持此表到学校部门等岗位进行应聘、试用一周,学校部门等同意录用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学生将此表交回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生正式上岗。 2、参加集体公益劳动和其他形式的感恩活动的程序:开学第三周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订好季度集体公益劳动和其他形式的感恩活动项目计划,通过学校办公平台、学校资助网站、宣传栏等途径向学生公布,校、系学生资助委员会学生组织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在活动安排中,力求把活动内容落实到日期、落实到地点、落实到人。 五、活动规定、要求 1、学校号召享受过党、政府、学校和社会人士经济资助及物资援助的学生要积极参加“感恩在行动”活动。学生在感恩在行动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审、享受国家、省政府和学校奖、助学金的重要参考条件。学生不论在学校部门从事工作助理或是参加学校资助等部门(或校、系学生资助委员会)组织的感恩在行动无偿劳动的,都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后补上。对于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学校在推荐享受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时将予以重点推荐并适当提高其奖、助金额;对于不参加活动或在活动中表现很差的学生,学校将降低甚至取消其享受奖励的资格。
2、成功应聘学校部门工作助理等固定岗位的学生,在课余时间要积极到岗协助部门工作。部门领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工作指导和道德规范的教育;每月要对感恩在行动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核;对于表现不好的学生,部门要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予以辞退并取消其本年度享受奖励的资格。
3、从今年秋季开始,除学校校护队岗位外,其它原学校勤工助学岗位暂不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而是由受资助学生参加感恩在行动活动,开展义务助工、助劳服务以报答学校、老师的帮助和关怀。 4、学校部门工作助理等固定岗位之外的感恩在行动活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学校部门组织下,由校、系学生资助委员会(学生组织)负责具体安排、实施。一般以系、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利用双休日时间,在校园或社会上进行公益劳动等活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系学生资助委员会(学生组织)将对参加活动的学生纪律、劳动表现等情况予以考核并评定成绩,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各系要及时加强和完善学生资助委员会学生干部队伍,以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对学生感恩教育将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这次开展的“受助学生感恩在行动”活动要不拘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还要善于总结经验、提高教育质量、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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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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