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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2007级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建立诚信档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8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管理工作,增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探索我校贷后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2007级获贷学生中试点建立学生信用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07级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全校共371人,其中获国家助学贷款105人,获生源地助学贷款266人。
二、内容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建立07级获贷学生诚信档案库,对获贷学生诚信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三、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4月份,利用墙报、组织学生观看诚信宣传片等形式开展诚信建档宣传活动。
2、实施阶段:5月8日起,学生资助管理管理中心发放《郧阳师专学生诚信建档信息表》到各班申请贷款的学生手中;5月10日-5月15日,获贷学生填写表格内容,如有不清楚者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栋103室)咨询。学生填写完毕后将表格交给班级资助委员。
3、评议阶段:5月16日-22日,各班组成由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和其他3位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对07获贷学生第一学年的考察项目如实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
4、报送阶段:5月23日,请各班资助委员将填写好的《郧阳师专学生诚信建档信息表》交至学校资助工作委员会(1栋102室)登记。
5、整理阶段:5月24日开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类整理各系《诚信档案卡》,在此基础上,建立07级获贷学生诚信档案数据库,并形成统计分析报表。
四、要求
1、请各系积极组织获贷学生建立信用档案,并通过助学贷款获贷学生的诚信教育,在全校学生中掀起诚信为人的良好氛围。
2、助学贷款获贷学生应认真、详细、完整填写《信用档案卡》中的所有内容,做到真实、准确,以备查验,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材料的合格率、规定时间的上交情况将记入获贷学生诚信档案考察项目中。
3、对有些内容填写不是太清楚的学生,请务必到资助中心咨询、核对,以求个人、学校掌握的数据一致。
特此通知。
郧阳师专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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