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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专贫困家庭学生界定程序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12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由乡镇以上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盖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贫困特殊证明材料),如实填写《郧阳师专贫困生基本情况调查考核表》。

2、各系指导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中非学生干部、经济困难学生各占一定比例),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郧阳师专贫困生基本情况考核综合评分表》,确定初步名单。

3、在班级公布初步名单,无异议后报所在系审核,辅导员、系分别在《郧阳师专贫困生基本情况调查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各系确定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后,将相关信息录入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

4、各系将《郧阳师专贫困生基本情况调查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立档后连同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电子文档要区分特困生和贫困生类型。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数据形成全校贫困生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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