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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困难状况调查评估及受资助学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12

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困难状况调查评估及受资助学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郧师校办发〔2006〕11号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决定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困难状况调查评估及受资助学生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评估、考核对象:
    主要调查评估2006级新生中贫困家庭学生和少数因偶发事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还未被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状况。考核上年度享受国家助学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调查评估、考核内容:
    1、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调查评估。在调查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学校特困生和贫困生名单,建立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和电子档案;归纳、整理具有典型事例的贫困家庭学生相关材料;
    2、考核受资助学生一年来思想道德进步、学业成绩提高、身心健康改善和消费支出、诚实守信情况。
    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标准:
    为了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资助工作,视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将贫困家庭学生区分为特困生和贫困生两类。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学校特困生:
    (1)孤儿,没有遗产;
    (2)单亲且父亲或母亲年老、多病,无劳动能力,缺乏经济来源者;
    (3)父亲或母亲有重大疾病,常年治病,医疗费用高,且无其它经济收入者;
    (4)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资助者;
    (5)月生活费低于80元。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学校贫困生:
    (1)孤儿,有少量遗产;
    (2)单亲,父亲或母亲缺乏经济收入;
    (3)家庭人口多,有2名以上大学生,缺乏经济来源的;
    (4)家庭属于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的;
    (5)月生活费低于100元。
    四、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比例:
    学校2006级贫困家庭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年级总人数的15%以内。各系可根据特困生和贫困生认定标准,参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记录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本系特困生和贫困生名单。
    五、调查评估、考核时间、程序:
    1、时间安排:10月18日—10月22日为各系宣传、部署、学生申请阶段;10月23日—10月28日为各班级摸底、评比阶段;10月29日—11月7日为各系综合调查、考核、确定阶段;11月8日—11月10日各系将初步认定的特困生、贫困生名单在校内公示;11月15日各系将确定的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受资助学生考核表和具有典型事例的贫困家庭学生等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调查评估、考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委会资助委员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①家庭户口簿复印件;②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③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家庭贫困的真实有效的证件(如病历、伤残证、兄弟姐妹上学证件等),填写“郧阳师专贫困生基本情况调查考核表”;
    (2)各教学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比、打分,初步确定名单;
    (3)教学系在班级评比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仔细审查各项证明材料、走访、个别谈话、问卷等形式调查研究。根据本系贫困学生情况,综合考核,确定系特困生和贫困生名单并整理贫困家庭学生典型事迹材料,撰写调研报告;
    (4)对受资助学生的考核,根据“郧阳师专国家助学贷款(助学基金)受助学生考核表”的内容、要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辅导员、教学系要签署鉴定意见,存入学生档案。
    六、组织领导、要求:
    1、各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系主任、总支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系学生资助委员会学生干部共同参加组成的系贫困家庭学生调查、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理及鉴定工作。
    2、开展对贫困家庭学生调查评估、考核工作是学校进行评审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系及学校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切实负责。学校特困生和贫困生名单确定、建档后,一般不再增加新的人选,个别学生在建档后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档的,须教学系经过基层评比、公示、递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审定后方可进入学校认定的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属于学校确定的贫困家庭学生,方有资格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
    3、受资助的学生在过去一年内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成绩严重下滑,欺骗组织、缺乏诚信的。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甚至取消今后受资助的资格。各系务必要高度负责,做好对受资助学生的考核、教育工作,使学校爱心贫困助学工作真正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的关怀、爱护。
    4、本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状况调查评估及受资助学生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建立系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和电子档案。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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