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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师校发〔2008〕51号
关于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的
通 知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立志
副组长:程明安 潘世东
成 员:王绍明 王崇保 龙德清 刘丹萍 刘代荣
孙丽平 朱永忠 权海鹏 李 军 李晓燕
肖郁峰 陈 俊 周玉清 罗耀松 胡金波
徐玉华 徐成发 聂在垠 袁启杰 谢忠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朱永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生“绿色通道”所需经费来源
“绿色通道”所需经费来源于学校爱心贫困助学基金。
三、“绿色通道”项目
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是:全额或部分欠费入学;免费发放卧具、就餐卡等;减免学杂费等入学。
(一)全额或部分欠费入学,指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暂时无力缴纳学杂费或只能交纳部分学杂费而学校批准其入学,待其申请助学贷款或国家、省政府、学校奖、助学金奖励资助、缴清学杂费后再办理注册手续。
(二)免费发放卧具、就餐卡: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经学校批准由后勤集团发给其卧具和就餐卡(100元/卡),其所需经费从学校爱心贫困助学基金中支付。
(三)少数来自地震等灾区的学生,学校酌情为其办理减免学杂费等入学。
四、“绿色通道”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入学“绿色通道”对象是学校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良好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无精神病、传染性等疾病;
4、单亲且父亲或母亲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5、没有遗产或只有住房等少量财产的孤儿;
6、家庭发生重大天灾人祸且无经济来源;
7、家庭属于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
8、父亲或母亲有重大疾病,长年治病医疗费用高。
(三)符合上述1、2、3条和4、5、6条其中一项条件要求的,可以申请入学“绿色通道”全额欠费入学和免费发放卧具,就餐卡项目;具备上述1、2、3条和7、8条其中一项条件者可以申请办理入学“绿色通道”部分欠费入学项目;少数来自地震等灾区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酌情为其办理减免学杂费等入学。
五、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程序
(一)在新生报到时,符合“绿色通道”申请条件的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家庭特困户、低保户证书或证明家庭贫困的各项有效证明(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持助学贷款合同),到学校“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郧阳师专贫困家庭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要求认真、真实填写所述内容。
(二)经过教学系和“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由绿色通道办公室给学生签发“绿色通道报名卡”(仅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名用),学生凭“绿色通道报名卡”和入学通知书等,到计财处新生报名收费点缴费,然后到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报名点办理入学手续,由教务处收回“绿色通道报名卡”,交还到“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特困生申请免费发放卧具、就餐卡项目。经教学系、“绿色通道”办公室审理合格,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绿色通道”办公室通知后勤集团安排住宿,发放卧具和就餐卡。待新生入校工作结束后,后勤集团到“绿色通道”办公室办理付款转帐手续。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组织领导、监督和管理
(一)入校“绿色通道”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增加透明度。
(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要积极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申请贷款后,仍然困难或未申请到贷款者,可以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奖助学金的资助。其申请条件、项目、程序与老生相同。
(三)申请入学“绿色通道”的学生须持乡、镇、街道办事处等人民政府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农村特困户、城镇低保户证书,家庭贫困证明,家庭户口本和特殊情况证明等。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需在稍后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状况调查中通过学校认定,确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建立贫困生档案,方可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
(四)学校相关部门在接待学生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时要态度和蔼,热忱服务,主动关心、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把党、政府和学校对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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