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郧阳师专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
暨第三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语言文字综合素养,充分展示我校学子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与普通话口语水平,校语委决定于今年上半年举办我校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同时从中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校参加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二、大赛时间及实施办法
大赛分为初赛和复、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由各教学系负责组织实施,于2008年3月25日前完成。要求在广泛开展竞赛选拔的基础上,各系组建代表队参加全校复决赛。
2、复赛、决赛。定于2008年4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决赛选手的人数将按参加复赛人数的50%确定。
三、比赛项目
初赛项目由各教学系自定;复赛项目为朗诵;决赛项目为朗诵和才艺展示。
1、朗诵:个人朗诵,限时4分钟以内,篇目自定,要求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富有时代性和创新精神,可自带配乐光碟或电子文件。
2、才艺展示:以展示选手的个人才艺为主,形式不限,限时3分钟以内。
四、奖项设置
决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1、个人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选手的朗诵和才艺展示得分之和为评奖依据。
2、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3名,以各代表队选手的个人得分之和为评奖依据。
五、参赛报名
1、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填写复赛报名表(见附件三),将报名表或电子邮件报送校语委办。各系均只组建一支代表队参加复赛。
2.复赛名额:各系代表队参赛选手仅限3名(不超过3名)。
3.复赛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3月26日。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大赛是今年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这次大赛活动,认真做好初赛选拔及后续参赛的各项工作,确保大赛的圆满成功。
2.本次大赛由校语委主办。有关大赛的具体工作由校语委办和英语系承办。
附件:
一、郧阳师专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暨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选拔赛复赛、决赛比赛规则
二、郧阳师专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暨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选拔赛朗诵、才艺展示项目评分标准
三、郧阳师专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复赛报名表
(附件请从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下载)
郧阳师专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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