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学校2008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与十月语言文字活动月工作安排,校语委、教务处拟举办第四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大赛,旨在通过大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及规范标准,检验2008级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水平,展示其语文基本功素质与能力。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 参赛对象:2008级全体学生 二、 竞赛形式:开卷 笔试 三、 大赛组织及参赛办法: 1、 以教学系为单位,10月16日(周四)上午在校语委办领取试卷,组织答题; 2、 以教学系为单位,于10月17日(周五)下午5:00之前将回收的试卷交校语委办,逾期试卷作废。 四、 答题参考: 校语委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资料选编》及普通话、教师口语等相关教材。 五、 奖励办法: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回收的有效试卷比例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信息将在学校有关媒体上公布。
校 语 委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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