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关系转移去处
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入党档案全部由本人自带,有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属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交清党费→到所在系党总支开组织关系转移证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取入党档案
三、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1、2006年6月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拟发展的毕业生,其组织关系的转移必须等到党委审批通过为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后,方可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间为7月1日之后。
2、组织关系转移要求由本人亲自办理,若毕业生本人因种种原因的确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可信任的他人代为办理,但毕业生本人要写一份委托书,委托书上要写清楚毕业生本人组织关系转移的去处,以便于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同时委托书上务必要写清楚毕业生本人准确的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委托人及时把毕业生本人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入党档案用挂号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至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
3、毕业生的组织关系必须及时转走。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不负责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请各系党总支按党委审批通过的党员名单通知学生本人按时转移组织关系及其入党档案。
4、组织关系集中转递时间为2006年6月10至7月15日,地点:行政楼五楼509室党校办公室 王老师 黄老师
郧阳师专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