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 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每公顷等于1万平方米,合15市亩,计6.8650亿亩),成灾(收成减产80%以上为成灾)面积1373万公顷。
1960 年,继1959年大灾害后,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又发生了建国后严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特大灾害,受灾面积达6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8万公顷,受灾面积居建国五十年首位。1960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地抓紧秋收已经完毕的时机,大规模地动员群众,采集和制造代食品,以克服困难,渡过灾荒。
1961年,全国连续第三年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受灾面积6175万公顷,仅次于上年,为建国五十年来第二位。而成灾面积?2883万公顷,为1994年以前最高(《五十年汇编》第35页),其中四分之一绝收(减产80%以上为绝收)。成灾人口16300万,也超过了上年。本年春荒人口高达21800万,相当于1949——1958年各年平均值的6.4倍,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以上。
1959年—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确实是建国五十年来范围最大、程度最深、持续时间最长的最大自然灾害,确实是造成三年经济困难的一个直接因素。正如周恩来1960年10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说:“这样大的灾荒那是我们开国十一年所未有的,拿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二十世纪记事起,也没有听说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