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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专人民武装部关于二OO八年度招收士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11

一、招收专业和数量
招收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为590201)、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代码为590202)、通信技术(专业代码为590300)。招收数量待定。
二、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4周岁;
3、户籍所在地现在湖北省丹江口市;
4、政治合格,无劣迹;
5、身体健康,身高1.62m以上,裸眼视力左4.5、右4.6以上,矫正后达到5.0以上。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招收时间及具体安排
1、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5月19日前)。采取多种宣传手段,搞好宣传发动,重点抓好爱国奉献、入伍动机、献身国防和兵役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应招人员在辅导员处申请报名,学校负责目测、政治初审和推荐。
2、体格检查阶段(6月15日前)。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格检查。
3、政治审查、专业审定阶段(6月30日前)。应招对象的政治审查由公安部门负责,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条件的规定进行。按照省征兵办统一的考核时间,县(市、区)征兵办组织,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应招对象的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理论、专业考试;审定合格后,确定预招对象并签订协议书。
4、复检复审和审核定兵阶段(7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对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与招收部队共同研究确定后,将拟招收的人员名单逐级上报省征兵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的入伍手续。
5、组织输送和总结阶段(8月10日前)。按兵种、按单位搞好交接,协助部队搞好输送,按时、安全、顺利将新兵送到部队。
四、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其中,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部队不再派人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加盖相应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按招收计划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
五、对招收有关问题的处理
1、招收士官的退兵。招收的士官到部队后,政治和身体条件不合格,学历不实,或实际招收专业与大单位需求计划相差较大、部队无法调整使用的,作退兵处理。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经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接收。退兵期限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兵交接和退兵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30天。
2、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2003年开始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的安置,按照此规定执行。
除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其他方面仍按2003年参动字第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相关事项:
请相关专业学生于5月19日前在辅导员处报名。相关部门做好征兵宣传,支持和鼓励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军,报效祖国。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到校武装部咨询,联系方式:5251430(办)、13635703693(手机)。
特此通知。
 
 
郧阳师专人民武装部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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