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教育信息技术系 > 公共服务 > 规章制度 > 文章内容  
 
多功能教室临时性及非教学活动使用审批制度
来源:教育信息技术系 作者:lcy 发布时间:2007-06-25

各处、系、部、馆:
   目前多功能教室数量少、教学使用频率高而超负荷运转,加上使用者不当的操作,导致系统稳定性变差,尤其是投影机灯泡寿命有限,后期经常出现停机保护或烧爆灯泡的突发事故,给维护带来了极大的被动,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
为确保设备处于良性运转,更好的服务于教学,在多功能教室(临时性及非教学使用)审批时请按以下几点要求加以约束[目前只能满足大课时、学生多的上课教师使用]
1.原则上只允许校级、系级大型学术活动(讲座、报告、论坛)使用。严禁举办各类文娱活动(违者取消使用资格一个学期)
2.实施四级审查与监管:(1)来自使用者本系的申请批件(2)教务处审查批件(3)教育信息技术系留存批件并获取使用清单(4)门卫开关门。
3.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用者必须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方可获取使用权(如请专业人员协助需考虑其工作量),严禁学生随意操作。
4.限制使用时间:最多不能超过2小时。不能占用后续教学时间。
5.作装整洁行为规范: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求作装整洁,杜绝携带食物。使用者在活动结束后必须立即打扫卫生。保障后续教学能顺利进行。
6.安全责任:(防盗、防火、防水、防鼠、防霉等)
门卫(开关门)
主办活动的单位(使用设备)
参加活动的学生(遵守规则)
郧阳师专教务处
教育信息技术系

上一篇:郧阳师专多功能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 郧阳师专教育信息技术系 本站由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湖北丹江口市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编:442700 电话:0719-525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