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2-0833/G
首页
|
本期要闻
|
综合新闻
|
理论与实践/校园生活
|
文艺副刊
|
过刊查询
|
留言板
|
《郧阳师专教育实习工作规程》印发施行(第256期2008年7月1日)
来源: 作者:一兵 电子版发布时间:2008-07-05
本报讯 记者一兵报道: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专业贯彻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重要体现。我校的教育实习工作如何进一步做到规范有序?6月下旬,学校印发《郧阳师专教育实习工作规程》,对教育实习工作的规程做了详细规定。
该《规程》共有11部分,分别对教育实习工作程序、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见习和实习、教育调查、教育实习的组织领导、带队教师、指导教师的职责、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的考核和评定、教育实习的总结鉴定、教育实习基地与实习经费等问题做了详尽阐述。
上一篇:
我校成立延安精神研究会(第256期2008年7月1日)
下一篇:
新校区文科教学楼工程开工(第256期2008年7月1日)
版权所有: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郧阳师专校报 本站由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312室
电话:0719-5252464(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