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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鄂职改办[2007]57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认真落实《湖北省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职改办[2007]44号)精神,经研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放宽外语要求,按照《关于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特殊艰苦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05]82号)和《关于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特殊艰苦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06]73号)有关要求,参加全省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培训。 1、工作地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属或市(州)所属的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2、在野外及艰苦环境下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路桥、冶金、建筑等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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