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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福建闽江实习生随带有关证件的通知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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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专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为了毕业生实习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到闽实习的毕业生必须携带的有关材料函告如下: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4-6张;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统一印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含多科学习成绩); 4.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包含:封面、自荐书、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毕业生在校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发表过的论文等复印件); 5.需要体检的,我中心另行告知。
谢谢合作! 特此函告。
福建闽江人才服务中心 200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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