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学校各教学系:
接省教育厅通知,2007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与奖励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请对象、奖励范围、工作程序、时间要求、申请材料等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鄂教高[2006]20号,即附件2和3)的要求执行。
二、推荐名额。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申报数控制在本校上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的千分之一以内。超过申报限额的不予受理。我校申报限额为7项。鉴于各教学校学生开展科研创作活动的不平衡状况,科研处暂不限定各系申报数,请各系充分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如果全校申报数超出限额,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情况并按学校限额数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表。今年对《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作适当修改,请按修改后的新表填报(见附件1)。除封面右上方的“成果编号”和“申请等级”(科研处填写)及“专家推荐意见”、“学校推荐意见”和“审批意见”栏由相应人员和机构填写外,其余栏目和封面由申请人用计算机完成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参见省教育厅文件(鄂教高[2006]20号,即附件2和3)。
四、材料送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其电子版、成果原件1份、有关材料1份(与申报表“附件目录”一致)。每项成果应单独装袋,一项一袋。各教学申报材料,由教学系统一送报科研处,不受理学生个人送报。各教学系另须提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1份(电子表即可)。
科研处受理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的时间截止10月8日下午4时。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251462 15971869482,内线:2110
电邮:wusizhizi@126.com
附件:
科 研 处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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