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学术交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奖励、科研经费、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其具体职责范围是: 1、负责组织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的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做好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做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校内科研基金及学术交流基金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协助学校做好科技保密及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负责办理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以及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技洽谈会、科技信息发布会,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开发与合作关系。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挂靠我校各类学会、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学院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负责年度科技统计工作。 10、负责学校内各类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科研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科研工作量的计量及科研业务的考核工作。 12、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