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Chem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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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9 阅读次数: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学好专业文化课程,实现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使所有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经讨论,决定对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制定以下方案。
一、凡是学校教学计划书中规定的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在一学年中,被学校和教学系以文字形式通报批评过的同学,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依据
1
、一学年两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科目的总成绩,加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成绩的总和,乘以系数
1
。
2
、专业基础课考查科目总成绩的和,乘以系数
0.5
。
3
、各年级各班对于同学记录和统计的年度综合素质总分,乘以系数
0.2
。
对于上述三项所得分数进行累加,按累加后的总分排序,分别取一、二、三等奖。
三、本办法自二
00
六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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