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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工作的安排
来源:cjc 作者:wgq 发布时间:2008-07-22
各位考生:
10月份自学考试报考时间截至日期8月20日,由于我校报考湖北大学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的考生中有近一半是二年级的考生,而这批学生大部分已经下到实习岗位,为了做好考生报考服务工作,不影响明年考生专科毕业时申请本科自考毕业证书,成教处特将08年10月份自考报考工作安排如下:
1、二年级考生(在实习岗位的学生)请确定10月份是否参加考试,一旦确定,请尽快与各班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自己是否报考,成教处以各专业班主任统计上报的考生及科目报考08年10月考试数据库。确定报考的考生必须上交第二学年自考学费(2500元/每人),具体上交到校财务处(汇款信息见第三项)。报考了的考生10月份必须参加考试,若报考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该考生下次考试报考费自理(48元/每科);不能参加考试者,本人写出缓考申请,班主任留存,若影响到09年7月本科毕业证书的办理,责任自负。
2、关于补考报考工作的安排:07年7月自考成绩将在8月中旬统计出来,成教处会及时将7月份各专业考生考试成绩上传到成教处网页上(http://www.yytc.net.cn/adult),以便班主任和考生查询。补考考生中有两部分学生,第一是非学位课程的补考,这些课程原则上成教处直接报考,但是这些课程的补考考生中可能含有二年级外出实习的学生,若直接报考而本人又不愿意参加考试,这样就造成报考费的浪费,所以7月份成绩出来后,外出实习考生的报考请与班主任联系确定;第二是学位课的补考,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考生(主要是外出实习的考生)要尽快与班主任联系,若确定参加10月份考试,成教处直接报考不需要交考务费。若学位课程成绩及格但是没有达到65分以上,想补考让学位课程达到65分以上者,这些考生直接到成教处登记报名报考,每科需交补考费48元。
3、上交第二学年学费收款人、开户行、账号:
   农 行
收款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农行丹江口市支行
账 号:201201040007768
建 行
收款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建行丹江口市人民路分理处
账 号:42001616634053001967
注意事项:
1、必须按以上的收款人、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准确、清楚。
2、在汇款时在单据上注明学生本人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并说明是交自考学费。
各位考生,由于08年10月份的自考报考工作时间紧,责任大,请各位考生认真考虑,成教处提醒各位考生:且莫因为实习而影响到09年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办理。
郧阳师专成人教育处
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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